位置: 首页 > 侨外动态 > 取得绿卡后才结婚,配偶如何随行?
2015-12-30 11:06
关注前言:办理美国投资移民的一大优势就是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随行。当EB-5主申请人递交I-526申请时,美国移民局只审核主申请人本人的信息。申请人的I-526获批后,其配偶及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“随后加入”。此系列开始,侨外出国将以每日一问的连载方式为您解读美国移民的“随后加入条款”。如有相关问题也可给我们留言,我们将为您解答。
问:取得绿卡后才结婚,如何为配偶申请绿卡?
答: 有客户问:我通过 EB-5 投资移民取得美国绿卡,作为永久居民入境美国时,我还没有结婚。在取得绿卡后4年,我结婚了,配偶是中国公民,那我怎样才能为我的配偶申请绿卡?
对于这位客户,如果想为配偶申请绿卡,他必须为他的配偶向移民局提交 I-130(基于亲属关系的移民申请),移民局会将他的配偶申请确定为永久居民的配偶(F-2A 类别)。
目前,该类申请有2年的排期。这意味着,这位客户的配偶需要等待2年才能取得移民签证作为永久居民身份来美。当他的配偶排期结束,有移民签证可以配给给她时,她需要向国家签证中心提交 DS-260;而如果她当时在美国,可以向移民局提交 I-485调整身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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